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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体报道

致广大三轮车车主的公开信
发布时间:2011-11-23 9:19:00||海口网
阅读(458)|评论(1)
标签:交通安全,三轮车车主,公开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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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大三轮车车主朋友:

  你们好!为了规范我市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城市客运秩序,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,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、财产安全,我市公安、交通、工商、城管部门经市政府同意,从2011年11月15日起陆续在《海南日报》、《海口晚报》、《南国都市报》联合下发《关于加强“三车”管理的通告》,希望大家自觉遵守。

  目前,在我市运营的绝大多数机动三轮车未列入国家《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,没有国家相应的技术标准,属于非国家定型标准的产品,不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范。三轮车自身防护条件差,安全性不高,驾驶人又没有经过相关培训,服务和法制观念淡薄,交通安全意识差,行则不分快慢车道,随意变道、拐弯掉头、乱闯红灯,停则成群结队,聚集主干道,极易引发交通事故。同时机动三轮车车速快,目前道路上行驶的机动三轮车时速高达40公里,有的甚至达到60公里,存在重大安全隐患。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极易危及乘车人员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,并无法进行保险索赔;另外,机动三轮车体积较大,占用道路面积较多,运载量小,运输效率低,挤占了有限的道路资源,不符合国家城市公共交通政策,不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趋势和要求。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道路运输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不能办理注册登记和上牌,不能取得道路运输许可,不能办理相关保险,不能用于客运经营。

  近年来,三轮车非法从事客运经营,干扰正常道路交通和城市客运秩序。三轮车载客引发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,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加强对非法从事客运经营三轮车的整治,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,势在必行,刻不容缓。按照《关于加强“三车”管理的通告》中的要求,12月1日以后,市执法管理部门对东至滨江路、南至椰海大道、西至永万路、北至海岸线禁行区域内非法营运、无照经营、违法入市、无证驾驶及无行驶证、无号牌上路的三轮车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。

  关心群众疾苦,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。对确实有困难的三轮车车主,政府有关部门将在救济、就业等方面给予照顾,有就业愿望并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就业岗位,符合低保政策的优先纳入低保,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。

  极少数人煽动、非法组织上访,制造事端,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,将受到依法处理。请广大车主朋友认清形势,顾全大局,服从管理,不要受个别人的煽动、组织,做出亲者痛的违法行为。

  创建安全、和谐的社会环境是广大市民的共同心愿,作为一名热爱海口,遵纪守法的公民,相信大家能从城市发展的大局出发,以人民生命安全为重,积极配合政府工作,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自觉维护和谐稳定大局。请广大三轮车车主尽快退出客运市场,通过新的劳动途径,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。

 

  海口市公安局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

  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海口市工商局

 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


用户评论

行者
2011-11-24 16:31:00发表评论:

那些残疾人呢?因残疾,他们干不了别的活,大多都是有家庭的,全家也只靠开三轮车这仅仅的收入来维持生活,如果真不让开了,那他们以后靠何来生活呢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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